| 关于詹继明同志信访件的回复
詹继明同志: 您好! 关于您所提出如何办理社保的问题,我局根据办理社保的有关政策答复如下: 目前,我区改制企业职工需向市社保局补缴养老保险金达1442万元。鉴于此,市社保局对我区欠缴养老金的改制企业已到退休年龄的职工只能实行“退一补一”的政策,同时,由于区政府财力有限,不能一次性为全区所有企业职工补缴齐养老保险金,因此,我区实行“走一补一”的政策即原单位欠职工部分养老保险金由区政府兜底,先由职工个人代垫原单位应缴部分的养老保险金参保,职工所缴部分由政府列入年度财政支出计划并按先缴先报的原则逐年偿还给职工。办理程序:首先到市社保局按改制企业职工的缴费标准来核定具体数额(打单子),再到商行补缴所需养老保险金,并进入市社保局帐户,最后凭缴费单到区改制办登记报销垫缴单位部分的养老保险金。 特此回复。
下陆区经济发展局 2007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