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关工作人员纪律作风制度
下陆区经济发展局我区政府的行政机关,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为下陆区经济建设和发展服务,实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纪律作风约束制度。 一、严守工作纪律 1、不准迟到、早退、中途溜号。 2、不准在工作时间(特殊情况除外)饮酒,严禁酗酒。 3、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4、不准接受办理人及其亲属的礼物,钱财和宴请,严禁敲诈。 5、不准借工作之机,向办事人及其亲友借钱、物或托办其他事宜。 6、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为亲友走后门。 7、不准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 8、不准看黄色录象带、光碟和书刊。 9、不准以任何形式的经商办企业。 10、不准在工作时间办私事。 二、严守财纪纪律 1、不准挪用、截留和私分款物。 2、不准私设小金库。 3、不准借开会、学习之机绕道游山玩水。 4、不准乱收费。 三、违反纪律的处理 1、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或开会通报批评。 2、情节比较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 3、情节严重的,给予党内撤职,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行政给予降级、降职等处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