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办公会议重大问题议事与决策规则
一、局长办公会议:参加会议人员正、副局长,根据需要确定列席人员。 二、主持人:局长,记录员:办公室主任。 三、到会人员比例:半数以上。 四、决策形式:行政首长负责制。 五、须经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决定的重大事宜: 1、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区政府经济决策、政策、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 2、全区性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工贸工作年度计划的制订、修改和完善; 3、提请区人大、区政府审议的地方性经济法规、规章、规则性文件; 4、机关管理制度和程序的建立、修改和完善; 5、其他须经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宜。